跨省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吗
跨省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但要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怎样才能在原告地起诉离婚
被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告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被监禁;(5)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异地离婚诉讼在原告地起诉可以吗
异地诉讼离婚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直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地起诉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1、跨省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只要原告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了离婚诉讼。2、法律规定,对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