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红、蓝底均可)。2、加盖档案寄存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3、复印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第七条 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