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分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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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 【法律依据】: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符合本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查看全文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妻享受奖励与优待。对于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还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并给予男方十五天的护理假。因此,产假最多可休188天,...查看全文
海南省产假规定为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90天。女职工可享受额外3个月产假和15天男方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工资按不低于80%发放。其他奖励与优待由各级政府规定。根据《女职工劳...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产假最多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90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查看全文
海南省规定,符合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妻可享受产假奖励与优待。对于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女职工,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还可额外休3个月的产假,并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总共产假最多休188天。...查看全文
对于海南省内居民落户海口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本省居民落户海口 ●规定:本省户籍的居民,凡是在海口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查看全文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额外休三个月的产假,男方可以获得十五天的护理假。因此,产假最多可休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的90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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