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凡是符合条件的新疆户籍居民,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身份证办理”模块进行业务办理,自助完成用户注册、信息受理、缴费等受理环节,受理信息由公安厅制证中心进行制证,通过邮政速递方式将证件寄递至受理人,足不出户即可方便、快捷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