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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用地属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需要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可使用集体所有土地,但养老院等公益设施需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查看全文
养老用地的属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即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查看全文
一、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 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查看全文
一、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 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不同的用途区域,其中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而二类居住用地就是一类城市规划用于居住的土地,适用于各类住宅用房的建设和使用。二类居住用地是有明确规定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不同的用途区域,其中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而二类居住用地就是一类城市规划用于居住的土地,适用于各类住宅用房的建设和使用。二类居住用地是有明确规定的...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不同的用途区域,其中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而二类居住用地就是一类城市规划用于居住的土地,适用于各类住宅用房的建设和使用。二类居住用地是有明确规定的...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年限50年的土地性质可能是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等。工业用地的扩展与城市产业结构变迁密切相关,影响城市的空间布局和交通流量。续期工业用地...查看全文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查看全文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查看全文
养老用地的属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即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限居住用地最高为七十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查看全文
住房50年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需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归属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查看全文
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有两种:1、一种是国有入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查看全文
私房用地使用权的限制:用途和翻建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翻建房屋,必须经过法定审批。城市私房应进行总体开发,而不是符合个人需求。...查看全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缺乏规定,但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需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同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查看全文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情形。城市规划改建、公共利益需要、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单位撤销停止使用、经核准报废等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被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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