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数额型盗窃罪认定
1、《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盗窃行为规定为非数额盗窃,意思就是不管你盗窃到的数额是否达到构罪标准,都将以盗窃罪论处。
2、入户盗窃司法认定问题
《盗窃解释》第3条第2款对入户盗窃的界定为:“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对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定:1.“户”具有两个方面特征,即必须同时具备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否则按其他盗窃行为认定。功能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场所特征表现为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但“户”本身并非“盗窃行为本身的组成部分,而是限制处罚范围的要素。
3、携带凶器盗窃司法认定问题
《盗窃解释》第3条第3款对携带凶器盗窃界定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
4、扒窃司法认定问题
《盗窃解释》第3条第4款对“扒窃”的界定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