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
1、买方应注意卖方是否对房屋有处分权,可通过其是否持有产权证书或相应委托书进行判断;
2、合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主要是房屋面积、价款、过户登记、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
3、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尽量各执一份。
一、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看房:(1)房屋产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是否存在共有所有权人;(2)房屋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3)所购建筑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一致,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算在内;(4)房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系同一个人等。2.定价:(1)自身要熟悉了解整个市场行情,并根据每套房屋不同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微调;(2)聘请一家或多家口碑高、专业评估公司进行价格评测。3.合同:(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业主对买方的承诺,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的产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2)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规定违约责任及相关的违约处理方法;(3)物业交割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交房时间及交房状况,明确房屋交验时间是过户后还是过户前,房屋交验后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等。
二、卖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卖房子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产权问题要清晰,在交易之前解决产权存在的隐患;
2、如果是委托中介卖房,作为卖方,要明确要明确中介公司的委托方式以及挂牌期限,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二手房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
3、在谈判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对方让步的次数和程度。
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房源选好之后,就价格方面进行协商;
2、沟通好后,卖方收取买方的定金,给予收取凭证;
3、签买房的合同,注意合同内容;
4、买方支付购房款,由银行暂时冻结;
5、双方缴税,办理过户手续;
6、银行将房款打到卖方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