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危害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老婆。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受到严重伤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证据:1、被打伤的照片。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3、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看到伤痕,让他们作证等。遭受家庭暴力的常是女性,如果对方暴力恶习不改,女方不要为了孩子或者面子隐忍下去,要勇于提出离婚,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找律师咨询。遭受暴力就要及时报警,多报警几次,多留下几次报警的证据,以免对方到了法院不承认感情破裂,这样基本可以争取做到一次判决就离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1.报警记录。这个报警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的。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一般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暴力正在进行,他们会出手阻止暴力,如果暴力已经结束,警察会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详细询问事发的具体情况,并将双方陈述的记录下来,这就是报警记录。这份报警记录是反映存在家庭暴力最好的证据,由于是公权力机关做出的,证据效力比较高。如果施暴时,受害者无法报警,可以在施暴结束后的最短时间内,拨打110或者自己到派出所去报警,制作相关的记录。2.验伤报告。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报警后,警方一般会给受害方开具专门的验伤申请单,到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没有报警,受害方也可以自己去医院验伤,将伤情报告作为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保存好。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把自己受伤情况拍成照片保存。值得提醒的是,受害方自己去验伤的报告和照片没有专门司法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验伤报告效力高,而且对于受害方自己的验伤报告和照片,对方在法庭上一般也会予以否认,会说成是受害方自己不小心受伤所致。3.证人证言。居住在经常发生暴力家庭旁边的邻居,一般对暴力情况都会有几分知情。可以请知情有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该证人证言会成为指认家庭暴力很好的证据。经历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一般还会寻求居委会等调解组织的帮助,该调解组织的人员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存在出庭作证。4.认错书。家庭暴力一般会经历一个紧张期、爆发期、蜜月期的循环。施暴者施暴后,在蜜月期通常会有一个悔过的表现。这时,他们会写下悔过书,保证不再动手,来乞求受害方的原谅。但是,只要打开了手,绝对不会就此罢休,家庭暴力会成为这个家庭的家常便饭。施暴者写的认错书会成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受害方一定要妥善保存,在认错书中,最好让施暴方写清楚家庭暴力的次数和时间,这样更加方便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有哪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危害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老婆。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受到严重伤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证据:1、被打伤的照片。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3、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看到伤痕,让他们作证等。遭受家庭暴力的常是女性,如果对方暴力恶习不改,女方不要为了孩子或者面子隐忍下去,要勇于提出离婚,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找律师咨询。遭受暴力就要及时报警,多报警几次,多留下几次报警的证据,以免对方到了法院不承认感情破裂,这样基本可以争取做到一次判决就离婚。
家庭暴力的离婚证据有哪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危害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老婆。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受到严重伤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证据:1、被打伤的照片。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3、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看到伤痕,让他们作证等。遭受家庭暴力的常是女性,如果对方暴力恶习不改,女方不要为了孩子或者面子隐忍下去,要勇于提出离婚,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遭受暴力就要及时报警,多报警几次,多留下几次报警的证据,以免对方到了法院不承认感情破裂,这样基本可以争取做到一次判决就离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离婚家庭暴力证据有什么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有:1、证人证言。如保安、父母、保姆、朋友的言论;2、报警记录,警方的出警记录和笔录;3、医院的验伤报告和诊断证明;4、视听资料、录音、录像、拍照,如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的通话录音;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的通话录音;被对方殴打后被拍摄过的相关照片或视频录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