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省直行政机关(省厅、省局)都是正厅级规格,正职为正厅级,副职为副厅级,内设处室为正处级。
但是,部分省直行政机关(省局)比较特殊,是副厅级规格。
具体有以下两类:1、副厅级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这种相对较少,最典型的就是省医疗保障局,目前,河北、云南、山西等11个省份的医疗保障局都是副厅级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这种比较普遍,常见的有省文旅厅管理的省文物局,省司法厅管理的省监狱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等。
然后,介绍一下省直副厅级局的各级干部的有关情况。第一,正职领导是副厅职,是省管干部,由省委选拔、任免、管理、退休审批。
例如,省文物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都是副厅级干部。
而省监狱管理局特殊一些,有局长、政委两位正职,前者是党委书记、一把手,后者是党委副书记、二把手,都是副厅级的省管干部。
第二,副职领导自然是正处职,但也属于省管干部,一般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进行选拔、任免、管理、退休审批。
若是有主管部门的省直副厅级局,省委组织部会征求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
以省监狱管理局为例,作为政法单位之一,省委组织部在任免副职时会征求“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意见。
第三,省直副厅级局与“正厅级的省厅”一样,中层机构也是以“处”为名,也是标准的正处级机构(有中央编办〔2016〕82号文件认可)!
因此,省直副厅级局的处长也是正处职!
但是,和省直副厅级局的副职领导不同,处长不是省管干部,而是局管干部(有些是厅管干部,由主管部门任免),由单位自行选拔、任免、管理、退休审批。
第四,省直副厅级局的副处长则是副处职,与省厅的副处长是一样的。
最后,介绍一下省直副厅级局副职和处长的区别。可以看到,省直副厅级局(下面简称省局)的副局长、省厅的处长、省局的处长的行政级别是相同的,都是正处职!
但是,三者的差异非常明显:
第一,省局副局长是省管干部,由省政府发文任免,人事档案在省委组织部;两类处长是厅(局)管干部,由单位发文任免,人事档案在单位内部。
由于干部权限的不同,省局副局长的工作待遇明显要高出一截,接近于省厅的副厅长。
毕竟,省局副局长属于省直机关领导班子的一员,负责指挥、管理、决策;而两类处长只是中层正职,负责执行、落实。
第二,不管是省厅的处长或是省局的处长,转任省局的副局长都属于提拔的范畴,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提拔任职程序办理。
另外,省里在选拔副厅级干部时,省局副局长和省厅的处长有资格参加,省局的处长正常情况下是没有机会的。
换言之,省厅的处长可以直接提拔担任副厅级职务(副厅长),省局的处长则不能直接提拔担任副厅级职务(如省厅副厅长、省局局长),必须要在“省局副局长”的职务上进行过渡。
并且,在提拔副厅级时,省局副局长的优先级高于省厅的处长,例如,有些地区规定省局的副局长任职满2年即可提拔,省厅的处长要任职满3年才可提拔。
第三,“省局的处长”转任“省厅的处长”属于同级重用的范畴。
而“省局的副处长”不能直接提拔为“省局副局长”,一般也不能提拔为“省厅的处长”,要在“省局的处长”的职务上进行过渡。
第四,省局副局长对应的最低职级是一级调研员,职级晋升的下一步是二级巡视员;而两类处长对应的最低职级是二级调研员,职级晋升的下一步是一级调研员。
另外,省厅的处长(兼一级调研员)有机会晋升二级巡视员,而省局的处长(兼一级调研员)一般很难晋升二级巡视员,名额基本被省局副局长占据了。
第五,省局副局长的工资级别是17级至11级,两类处长的工资级别是18级至12级,省局副局长的生活待遇、医疗待遇、退休待遇、住房待遇要高一些。
综上所述,虽然三者都是正处职,但是地位从高到低分别是省局副局长>省厅的处长>省局的处长,三者之间有明显的隐形小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