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子女抚养和教育;
4、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
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
1、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2、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
3、一方放弃财产分割;
4、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5、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