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以提出离婚。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家暴方也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家暴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确实有家暴行为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为:1、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2、需要等待30天,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去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的,在申请撤回后,就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了;3、在30天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4、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和离婚协议书后,准予登记,发放离婚证。
二、中国妇女报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有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有如果双方协商离婚的话,那么需要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