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车追尾中间车责任怎么算?如果是无违章行为,则无责任。一般是前车与后车的责任。连环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车祸意外险给赔付吗?
车祸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投保了意外险被保险人发生车祸,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理赔责任。
意外包括自然意外和人为意外,一般突发性、非本意、外来的、非疾病的都可认定为意外,而车祸则满足这一条件。不过,如果是投保人给被保险人故意带来的车祸,或者被保险人有自杀意图造成的车祸,则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具体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条款审核理赔申请。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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