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配偶一方死亡财产分配的处理,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出来,分出的一半归其个人遗产,由被继承人继承。遗产分配好后,如果继承人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被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得到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