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一、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指以下情况: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指以下情况: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