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
一,辈份不同的男女双方如果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之旁系血亲,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已经有明确规定,禁止结婚。
二,男女双方虽辈份不同,但已经出了三代、四代或五代的旁系血亲,他们能否结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此并未加以限制。但根据我国的民族习惯,考虑到他们的辈份不同和血缘关系,一般还是不结婚为好。实践证明,旁系血亲间男女结婚生的孩子,患难与共有某些先天性遗传性生理缺陷的机会较多。还是选择没有血缘关系事血缘关系较远的人结婚为好。当然,如果男女双方坚持结婚,法律上也不予干涉和禁止。
三,男女双方虽然辈份不同,但没有直接和间接的血亲关系,只有名义上的辈份之称呼,这样的男女之间要求结婚,法律上是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