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19年5月1日起,天津市顺风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了对顺风车相关服务的经营者所需符合的条件和服务规范,明确了违规行为对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并建立了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制度,将违规企业或个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为了保障顺风车乘客的安全,规定顺风车司机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具体而言,天津市顺风车管理规定强调,在提供顺风车服务前,顺风车经营者需在市交通部门备案登记,并向市交通部门报告顺风车驾驶员的身份和车辆信息,并严格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而对于未经备案或规定的经营行为,将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罚款,并纳入信用体系评价。此外,在服务过程中,顺风车司机还需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等,违反规定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还可能对司机的道路运输证进行吊销。
【法律依据】:
《天津市顺风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未依照本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顺风车合乘服务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警示教育、限期整改等措施,并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