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国家职能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人大),执法机关(政府),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军事机关(军队)。国家的职能指国家内在的功能,它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所决定,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