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倒闭后,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按照法定顺序偿还债务。首先要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是职工公司和补偿金,社会保险以及税费,最后偿还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_x000D_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_x000D_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_x000D_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_x000D_
(三)普通破产债权。_x000D_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_x000D_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