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避免行政诉讼的办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不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当事人如果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解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_x000D_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_x000D_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_x000D_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