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800元。当获得劳务报酬时,应当先扣除个税后再支付给个人。例如,某员工月薪为8000元,那么每月需要扣除个税为(8000-5000)*20%-555=245元,实际到手工资为7755元。但是,对于以个人身份单独提供劳务所得的,如果年收入不超过15万元,可以选择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缴纳个税。也就是说,如果个人提供劳务的总收入每年不超过15万元,可以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算个人所得税,无需再使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从事劳务报酬所得等取得的所得,适用综合计算方法,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800元。以个人身份单独提供劳务所得的,如果年收入不超过15万元,可以选择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