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又叫已购公房)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按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二是按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三是按优惠价购买的房改房(因其转让程序同标准价房改房,故下文仅对前两种形式作出说明)。此类房屋在交易时各存在不同的限制条件。
一、二手房产权问题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尤其二手房存在诸多产权问题,具体归纳如下:
(一)产权交易的限制的纠纷:
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纠纷: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三)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的纠纷: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四)购买集体土地房屋的纠纷:
市民不能买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例如: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
(五)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子的纠纷:
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
二、军人家属购买过房改房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三、房改房是否能够自由买卖
房改房可以买卖。房改房的产权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成本价产权和标准价产权以及标准价优惠产权。
标准价产权房屋上市交易时需要征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且交易后,其收益需按照比例进行分成。标准价优惠的上市交易时,与标准价产权再交易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