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2.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购置税本补办
1、出具需补证车辆的行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并领取“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
2、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3、见报后,持“换补证申请表”、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车购税过户补证窗口办理办理补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购置税需要带什么资料交购置税需要什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