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单位经办人前往公积金经办银行网点申请,提交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状态变更明细表》;银行柜台审核办理;办理完成单位领取业务凭条。办理时限为即来即办即结,不收费。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