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权利如下:
1、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所有抗辩或者其他类似权利。担保人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包括及时完成的抗辩权、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
2、保证人还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依法履行保证义务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担保人享有此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