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时间限制,现继承人有处理房产的一切权利。房屋继承后,现继承人对房屋有任何合法权益,出售房屋也没有任何时间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继承人是多个还是单个,如果是多个那么这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是不可以随意由某一位出售的。
一、父母在世是否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子女
父母在世时通常不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子女,但可以赠与。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名下的房产在父母去世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世时可以将房产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赠与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子女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继承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到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
二、共同继承房产的事宜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的,那么对于房产,继承人之间如何继承分配的问题,这要看两种情况:
1、如果是法定继承,也就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所有的继承人,可以协商继承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去公证处;
办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有遗嘱的,而且有多人继承,也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2、如果是与其他继承人对继承或者遗嘱本身有争议,导致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那只能到法院诉讼。
各自提供对自己的有利的证据材料,由法院根据继承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意见,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案,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最后,再由相关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三、房产继承公证相关知识是什么?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
拿到“继承权公证书”后,继承人再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到市房交中心受理窗口,填写产权登记申请表并校验资料,就可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了。
父母去世的情况之下,孩子是有权利继承房屋的,当然在进行房屋继承的时候,其中如果要进行所有权转移,那么必须要进行步骤就是属于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必然前提,有一个继承公证需要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