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拆迁房屋为私房,其所有权由夫妻之一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应当认定被拆迁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2、被拆迁房屋为私房,婚后取得所有权,待拆迁房屋与待安置房屋的差额,由夫妻共同财产结算,被拆迁安置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约定分割。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约定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儿童、妻子和无辜方的权益原则作出判决。
一、家里有几个人,遗产怎么分配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若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拆迁安置房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房产婚后拆迁所获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