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积金零余额销户是指职工离职后,其公积金账户内没有余额的情况。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下该账户内的资金会被转入国库集中管理,不会退还给个人。不过,个人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来处理这笔钱:一、重新开通公积金账户如果职工在新单位重新开通公积金账户,可以通过向原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将原有的公积金账户和资金转移至新单位。二、申请提取职工可以在离职后的2年内向原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申请。可以提取的项包括住房公积金账户本人和配偶、子女购房等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职后的2年内未提取公积金,并且公积金账户长期处于零余额状态,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