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设立,注册资本由股东认缴,以其出资额为限制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一种企业形式。相较于其他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点:1. 股东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个人无限责任;2. 公司运营过程中,易于发行股份并吸引投资,实现公司融资;3. 配股及股份转让灵活,管理流程简单,适合中小型企业等经营者;4. 股东具有表决权和享有利润的权利,但不能代表公司主张权利,不参与日常经营;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与股东的个人身份是完全分离的。如果债务违约或者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只有公司财产才能被追偿,股东的个人资产不受牵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公司追偿;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