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其档案可以由国家扶持的专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专业服务机构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及其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具体而言,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可以将毕业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毕业生如需参加各类考试或者需要档案证明,可以通过服务机构进行查询和申请,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采取保密措施保护个人隐私。此项政策的出台,旨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和支持,促进其到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当前,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而高校毕业生作为新生力量,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愿,对于促进小微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此项政策适用于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且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企业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具体而言,企业应当是小型微型企业,纳税信用良好,未发生劳动纠纷等。此外,服务机构在收集、整理和保管档案资料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十三条 国家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为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提供包括档案保管在内的全程服务。高校毕业生档案免费由专业服务机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