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需要解除抵押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再持齐全证明凭证,比如居民的身份证明,居住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常州市车管所6号楼大厅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即可办结,在原受理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