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如何判定被欺诈担保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欺诈担保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串通,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行为。
二、担保人被债权人欺诈了可以取消担保吗
担保人被债权人欺诈了的,可以取消担保。对于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担保,担保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情况都属于欺骗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可以在法律范围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消担保。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