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品房销售广告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商品房销售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_x000D_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