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要提前收回房屋,比如有房东要将房屋出售,有的要收回自己居住,这时房东违约怎么赔偿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一般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都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约金。举个例子:李先生将房屋出租给小张居住,双方约定租金为2000元/月,押金为2000元,租期为两年。但是一年后,李先生由于做生意需要现金遂决定将出租房出售。但是两年租期未到,根据合同约定,李先生除了应退还小张的押金2000元外,还需另外支付违约金2000元。而另外一对房客和房东的约定就不是这样赔偿。王女士将房屋出租给小陈居住,双方约定租金1000元/月,押金1000元,租期为一年,如果房主提前收回房屋,需按照合同未履行时间的房租的一倍赔偿给租客。但是8个月后,王女士欲收回房屋自己居住,这样王女士不得不赔给小陈4个月房租钱4000元。由此可见,提前收回房屋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租赁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