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复代理人由谁选择
1、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的,不是由被代理人选任的;
2、复代理人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仍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
3、复代理权是由原代理人转托的,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二、复代理是指什么
1、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故称复代理。
2、复代理人,又称“转代理人”、“再代理人”。是指依-原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复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公民作为复代理人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作为复代理人时,其代理活动应符合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由原代理人授权时确定,其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复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