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5年能迁户口。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