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户口配偶随迁政策: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条件: (一)如果北京一方是非农业户口,根据北京市《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 3、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如果北京一方是农业户口,受理条件如下: 1、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区妻投夫在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2、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区结婚需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3、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4、被投靠人是本市农业户口;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