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楼可以经营农药店吗
药品和食品,是不应予在再一店里经营的,因为这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是法律所禁止的。超市内能够设立药品专区,但必须有独立的范围。法律链接:《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公司,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事实上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限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规则;(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公司,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2年以上(含2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公司,以及乡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公司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限定配备业务人员,有要求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公司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任。(三)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限定情形的;(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公司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范围;(五)具有能够配备需要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本领,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公司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二、扩宽内容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