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从各种经营、劳务和资本等方面所取得的所得,依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所得税。济南市实行分类计税方法确定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自然人的所得按照具体情况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目前采用累进税率,税率分为七档。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税前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具体来说,济南市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月应税所得在3,500元及以下的,适用3%的税率;月应税所得超过3,500元至12,5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月应税所得超过12,5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月应税所得超过30,000元至4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月应税所得超过45,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月应税所得超过60,000元至85,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月应税所得超过85,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此外,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个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费用。具体扣除标准和限额由国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有权依照规定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