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委托代理权限分为几种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指代理权的范围,代理权限依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确定,其权限范围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
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委托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委托与代理的区别——此中“委托”指的是“委托合同”
(二)委托书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此中“委托书”指的是“代理”
1、委托书即授权委托书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可见,授权委托书即委托书,是代理的表现形式之一,即委托代理。
委托书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实际是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2、签订合同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可见授权委托书(代理)是委托人通过被委托人实施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的书面文件。
简单的说,委托人让被委托人与他人签订合同。而且,是以被委托人自己的名义。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是被委托人有没有权力同第三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书面凭证;被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而无须向第三人出示委托合同。
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事务的程序是如何的
(一)填写专利申请文书。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二)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缴纳费用。
(四)审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五)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六)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