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是由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购房和租房方面的资金支持。南昌公积金最高标准是针对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的上限值进行规定的,并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的。目前,南昌市的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为每月2574元。也就是说,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个人缴存部分的上限不能超过2574元。此外,南昌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上限值。需要注意的是,南昌公积金最高标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值,可能会随着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因此,职工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八条 个人月应缴存额按照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规定的缴存比例计算,并以当地最高月缴存额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