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流动人口不用到公安机构登记,未到公安机构登记不违法。
通常流动人口在五种情形下,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1、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
2、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
3、在救助站接受救助;
4、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
5、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
当然,如果不是强制办理居住证,但是办理居住证有相当的好处,各地区的居住证作用会有所差异,但基本都有这几个作用:
1、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还能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需要进行职称考试的,也可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3、三年有效期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的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已婚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第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