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三个月内,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所在党组织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六个月以后没有转正,无论本人是否提出转正申请,都要执行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的规定。履行延长预备期手续后,预备期满再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一年以上(除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没有及时给予办理转正手续外)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