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到单位或社区继续培养教育。预备党员离校没转正,应当及时将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至新单位的党组织。如果一时没有找到新单位,可以转至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也行,由社区党组织继续培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