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退货时间为三十天。“30天无理由退货”基本含义:消费者在常乐家居广场与厂商达成购物意向、并开具单据(含定金)之日起三十天内,如对购买产品感到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可至商场客服中心进行无理由退货,不需作出任何解释。
“30天无理由退货”细则内容如下:
1、消费者在常乐家居商场指定买或预定家居商品,可享受“三十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
2、凡是样品、特价品、特殊定制商品(是指在颜色、尺寸、款式、材质等方面依照消费者要求作出改动的商品),不在“三十天无理由退货”范围;
3、凡有污有损、非完好的商品,不在“三十天无理由退货”范围;
4、商场公示的部分品牌不参加本项活动的,不在“三十天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内;
5、未送货安装,但发生测量、设计等费用(事先在合同中注明),退货时从已交费用中扣除;
6、对三十天内已送货上门、已验收的商品,当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时,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货物重新包装费、往返运输费、上楼费及安装费;
7、凡属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商品,消费者享有“三十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前提是返还相应的金额、奖品;
8、所有售出商品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