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房产是否一定要公证才可以
1、继承的房产不一定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继承房产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申请登记的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证明即可。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产如何继承过户
1、第三方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2、所交税费有:
(1)手续费
(2)印花税
(3)测绘费
3、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
4、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任何人在继承房屋之后,虽然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手续,但是在过户之后,是一定需要办理纳税的手续的,否则即使其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在被税务机关发现其逃税之后,依旧是会要求其支付应该缴纳的税额,并且会判处支付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