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当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约定业主委员会任期。
2、根据法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必须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小组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任期、罢免和补选等事项作出约定,因此业主委员会任期将由业主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和执行委员,主任、副主任可以兼任执行委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