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后果不同。医疗过错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较轻,医疗事故产生的人身损害往往更重。2、鉴定的机构不同。两者分属于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3、医疗过错的产生是源于故意或过失地违反了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还需要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