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五、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六、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七、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