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南京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较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在南京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要经过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十道程序。
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租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