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以下权利: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以下义务:
1、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
2、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3、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一、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前银行债务怎么办
离婚前的银行债务是这样处理的:银行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的,应当由个人偿还,另一方无需偿还;银行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当由双方协议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